黃帝穎指出,陳玉珍提案修改《立法院組織法》,將國會助理公費改列為立委支配,更明定僅需對選民負政治責任,「非屬貪汙治罪條例及刑法之規範範圍」。換句話說,助理費除罪後,助理公費每月56萬元成為立委私人金庫,等於每年自肥680萬元,將立委貪汙「就地合法」。
「顏寬恒條款顛倒是非將被社會唾棄!」黃帝穎批評,顏寬恒是唯一助理費被貪汙判刑的現任立委,顏寬恒一審及二審均被判貪汙助理費7年10月,目前顏寬恒已上訴最高法院,修法若通過將立即改判顏寬恒無罪,甚至貪汙不法所得108萬還給顏寬恒,「社會無法忍受荒謬修法、顛倒是非!」
黃帝穎還說,2013年立法院修《會計法》為顏清標擔任議長時期公費喝花酒的貪汙案除罪,社會譁然。當年國民黨全面執政,時任總統馬英九向社會道歉,政院提起覆議讓國民黨團挽救已經三讀的「顏清標條款」。
黃帝穎認為,顏清標、顏寬恒都貪汙被修法除罪,「馬前主席當年道歉,等於打臉現在國民黨顛倒是非不知羞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