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強/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
近日霸凌事件頻傳,知名小兒科醫師孩子遭痛毆住院,加上校園暴力影音在社群媒體瘋傳,再次引爆社會對校園安全的集體焦慮。輿論焦點逐漸轉向一個尖銳取捨,升學主義氛圍仍在的台灣社會,校園暴力的加害者,是否應付出「升學權益」作為代價?
韓國已給出強烈回應,前檢察總長鄭順信之子,因涉及嚴重霸凌同學卻仍錄取首爾大學引發眾怒。眾怒難犯韓國政府祭出重典,宣布多所大學將拒收有霸凌處分紀錄的學生,明年更計畫推廣至全國,師資培育體系更採「零容忍」,亦即曾有暴力前科者不得為人師。韓國社會雖有「剝奪改過機會」的反對聲浪,但主流民意認定,若升學制度無法反映品德,不僅無法嚇阻暴力,更是對受害者的二次羞辱。
回眸台灣,現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已納入修復式正義精神,惟實務上與升學制度完全脫鉤。無論情節多嚴重,並未不影響升學路徑,導致升學制度缺乏嚇阻力度,受害者亦難以感受到正義的平復。
然而,台灣若要仿效韓國將「霸凌紀錄」與升學掛鉤,必須極度審慎。韓國模式若要在台落地,最大阻礙仍在於「程序公信力」。
校園霸凌的認定涉及複雜的人際互動與背景脈絡,猶如當前雷厲風行的「校事會議」,調查品質因受訓過程不嚴謹,導致結果參差不齊。同樣的行為在不同學校,常出現「小案大辦」甚至「案案必辦」的疑慮。
此外,家長社經背景的落差,可能決定了在調查程序中的話語權。若缺乏透明公正的調查機制,貿然將調查結果嫁接升學資格,恐讓擁有法律資源的強勢家長更容易脫罪,弱勢家庭反而成為制度下的犧牲品,造成更嚴重的階級不公。
因此,升學制度改革不僅於「零容忍」的口號,可行方向是建立「有條件的連結」:針對經過完整調查、確認情節重大的暴力紀錄,應適度反映於特定升學階段,例如師培、軍警等科系,同時保留改過遷善的評估機制。
教育的底線是正義,手段是輔導。我們不必照單全收韓國嚴刑峻法,但宜藉此契機,修補校園霸凌與升學制度的適度連結。
唯有讓相關調查程序具備更嚴謹的制度與公信力,霸凌紀錄的升學資格處分才具有正當性,真正守護校園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