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欠債被打後腦撞地成植物人 全家怒告施暴債主獲賠1538萬元
王男討債動手將對方打成植物人,法院判決要賠1538萬元。示意圖

他欠債被打後腦撞地成植物人 全家怒告施暴債主獲賠153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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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5:11:00

記者:

王吟芳

高雄王姓男子前年因債務糾紛徒手對欠債的吳姓男子施暴,導致吳男頭部重創、顱內出血,最後陷入昏迷、失語狀態慘成植物人。法院審理認為,王男不僅行為兇殘,更在假釋後半年內再犯,具特別惡性,依傷害致重傷罪累犯判他有期徒刑5年,民事部分另需賠償吳男一家四口合計153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9月1日凌晨,王男與50多歲的吳男在高雄市區一處巷弄內因債務問題爆發激烈口角,王男憤而動手,吳男因遭受突如其來的重擊當場倒下,後腦直接撞擊地面。
不料王男見他倒下並未停手,反而拿起拖鞋猛搧吳男臉頰,再用力踩踏他的胸部、腹部及下體,導致吳男全身多處挫傷、擦傷,以及最嚴重的創傷性蜘蛛網膜下、硬腦膜下及顱內出血。
事後王男將昏迷不醒的吳男拖回屋內休息,直到近凌晨3點,吳男開始出現嘔吐等惡化症狀,王男才將他送往醫院就醫。經醫師診斷,吳男因急性外傷性顱內出血,已呈現長期昏迷併失語狀態成為植物人。
法院審理時,王男坦承徒手毆打吳男致重傷,法官發現,他早在案發前幾個月才因另案傷害罪執行完畢,時隔約半年又再犯下本案,為累犯,惡性重大,因此加重判刑5年。
民事部分,吳男的母親及3名子女另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認定吳男正值壯年且有穩定工作,卻因王男施暴而陷入口不能言、肢體難以行動的植物人狀態,每天僅能以奶水餵食度日,且恐就此度過餘生,心中苦痛難以言喻,家人也因此必須中斷工作輪流返家照顧,因此判決王男需賠償吳男一家四口各30萬至1338萬元不等,合計153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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