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亂世用重典」是錯的 「鞭刑」只是一種懶惰思維
新加坡鞭刑。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投書:「亂世用重典」是錯的 「鞭刑」只是一種懶惰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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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06:00:00

廖郁賢/前雲林縣議員、地方政治工作者
「不要想著被打的都是壞人」,這是每一位台灣人都必須面對的良心拷問。
近期,面對猖獗的詐騙犯罪,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許宇甄、牛煦庭等民意代表,聯手將嚴肅的刑法修正降格為一場「高聲量政治操作」,他們利用社會對性侵、虐童、詐騙等惡行的極度憤慨,新聞上以「七成民意」、「家屬的眼淚」、「亂世用重典」等煽動性語言,企圖透過輿論浪潮,繞過審慎的法理辯論,強行引入「鞭刑」這種酷刑,將複雜的國際人權義務和憲法禁止酷刑原則,簡化為全民公投的單選題,無非是將法治專業降格為「多數人是否贊成報復」的民粹邏輯。
著急地拋出「鞭刑」來懲戒詐欺、虐童、性侵等重罪,甚至擬以公投來讓民眾表態,這是「新法家」的誘惑,是一種政治怠惰與民粹的惡性結合,它用短暫的感官報復,換取對憲政人權、法治專業與結構性改革的長期損害。我們要想的是鞭刑,真的是防止詐騙的解藥?此種「亂世用重典」的呼聲,看似滿足了部分社會大眾對犯罪的深切憤慨,也要明白這種訴諸感官刺激,是無視憲政人權的「偏方」,絕非台灣社會改革的正道,「鞭刑」是群眾情緒點火器,弱勢者將如何成為「重典」下的代罪羔羊?將希望寄託於「一鞭解千愁」的肉體威懾,一種治標不治本的懶惰思維,它轉移了社會對真正制度性改革的關注。
臺灣的歷史事實早已證明,「亂世用重典」根本毫無作用!事實上,臺灣並非沒有鞭刑,只是這段歷史在我們的課本中被隱晦,在戰後,中國國民黨「宣稱」的亂世,即動員戡亂時期之下,臺灣人民的命運受盡束縛與剝削,那段歲月,入罪、判刑、槍殺全依當權者的心情,國人的生命被國家權力恣意掌握,直到「解嚴」之後,臺灣人的生命才「漸漸」受到現代法治的保障,至今不過短短幾十餘年。
距離臺灣的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過去七十餘年,仍會發現許多長輩仍戒慎恐懼地闡述這段黑暗時期,最近上映的電影《大濛》,提醒著我們,不要走回頭路。國家權力一旦被授予合法施行酷刑的權力,重啟以「痛的領悟」為名的暴政,無論其目的是懲戒詐欺或其他犯罪,其後果都將是憲政秩序的全面崩潰,絕不能為了追求短暫的「解氣」,而讓國家再次掌握這項危險的工具,重蹈極權迫害的覆轍。
此刻,國民黨部分人士趁著社會對犯罪的憤怒,引進鞭刑,這無異於是將臺灣推向歷史的回頭路,必須嚴肅提醒所有因憤慨而同意酷刑的人。請想想那段黑暗時期——迫害是真的,流的淚是真的,傷痕是真的,生命是真的,國家暴力的潘朵拉盒子一旦打開,所謂的「重典」從來不會真正遏止犯罪,只會成為當權者壓制異議、剝奪人權的工具,讓臺灣再次籠罩在恐懼與傷痕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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