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網》、《瀋陽晚報》報導,劉男為中國湖南省永州市藍山縣一家醫院內科醫師,2023年10月,因涉嫌強姦罪被江華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並提起公訴;原來2023年8月,劉男於網路上認識一名當時年近14歲女童,家長看女兒手機聊天紀錄,驚見曖昧訊息及酒店地址,進一步詢問,女兒才坦承與劉男發生性行為。未料早在2022年1月,劉男也在網路認識一名13歲女童,並於2022年8月及2023年6月在永州市冷水灘區某酒店先後發生3次性關係。
法院審理期間,劉男稱其與被害人並未發生性關係,辯護人也為其作無罪辯護,不過江華縣法院指出,公訴機關揭露之監視器畫面明確見劉男與女童於深夜進入酒店房間,而女童體內雖然未見精子DNA,不過醫院診斷其處女膜出現撕裂傷,指控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對2名未滿14歲女童伸出狼爪已構成強姦罪,於2024年8月判其8年有期徒刑,並賠償人民幣286.24元(約新台幣1280元)醫療費用。
一審宣判後,劉某賟提出上訴,永州市中級法院二審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惟劉男犯罪過程中未使用暴力、威脅等惡劣手段,亦未造成嚴重後果,認為量刑偏重,於今年7月24日以強姦罪判其6年有期徒刑。
不過劉男父親,同時曾任湖南省永州市藍山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其提出申訴並以辯護人身分無罪辯護;今年11月,永州市中級法院再審指出,本院院長發現本案符合再審議立案的條件,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劉男父親曾任副檢察長,為兒子性侵孩童案件無罪辯護,遭到民眾質疑審判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