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強/社會科教師、NGO工作者
12月16日清晨,台南安平的一聲巨響,奪走了23歲陳姓女清潔員的性命。肇事者身為知名老闆,酒測值高達0.95,受困車內時竟還狡辯「有叫代駕」。這不僅是家屬的至慟,更是對台灣法治最狂妄的嘲弄。
當社會還在為年輕生命消逝而哀悼時,反觀國民黨台南市議員盧崑福日前因不滿「交通助理員」上路3個月內開出萬張罰單,竟在議會帶頭要求刪除預算,理由是「引發民怨」。這種法治觀念簡直荒唐!當民代帶頭阻礙執法能量,就是在告訴違規者,只要投給我的票數夠多,法律就可以轉彎。這種姑息違規的政治風氣,正是讓酒駕慣犯心存僥倖的溫床。
根據警政署統計,近10年台灣每年舉發拒絕酒測案超過4000件,酒駕案件中近4成是累犯。對名下無產的累犯而言,行政罰鍰等同壁紙;對富商而言,易科罰金則成了買命的「贖罪券」。一旦應有的刑責能用金錢擺平,刑法的嚇阻功能便蕩然無存。更嚴重的是,「拒測」已成逃避刑責的保護傘。雖有強制抽血規定,但程序繁瑣、曠日廢時,導致基層員警執行意願低落。
社會不需要公祭後的廉價口號,而是一場制度革命。政府與立法機關應即刻檢討易科罰金制度,針對酒駕累犯或致人死傷者,應取消適用,讓其付出人身自由代價。同時,必須簡化強制抽血程序,賦予第一線員警在特定情境下直接蒐證的權力。同時並強化酒癮治療的強制介入,從源頭阻斷病態駕駛。
陳姓女清潔員的人生永遠停格在23歲,她的男友將一輩子承擔目睹摯愛離世的創傷。如果法律與民代持續向「民怨」低頭,卻對「命案」視而不見,那便是對生命最赤裸的踐踏。政府必須硬起來,別讓「酒駕零容忍」淪為諷刺的政治修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