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生前為治安顧慮人口,他去年3月12日駕車行經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五權五街口時,高速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29歲騎士、矽品公司陳姓工程師致死,事發後李男留在原地叼菸、嚼檳榔與朋友說笑,隨後逃逸。警方將他拘提到案,訊後以30萬元交保。
不料時隔一個月,去年4月9日,李男要求在醫美業任職的謝姓女友外出購買汽油,謝女完成任務回家後,撞見李男正準備帶著小三出門吃早餐,懷疑對方出軌,一氣之下從車內拿出汽油質問李男,雙方發生激烈爭執,謝女從車上拿出汽油潑灑李男,李男嗆聲:「不敢點(火)嗎?」後走進屋內。
被激怒的謝女跟著李男衝回家,隨後拿打火機朝李男點火,造成68%燒燙傷,急救4天後於4月13日身亡。
一審階段,謝女坦承犯行,還一度想要起身向李母致歉,但李母嚇到往法庭後逃竄,直呼「她好可怕」拒絕接受道歉,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庭認為,謝女坦承犯行,雖長期吸毒影響精神狀況,但未達減刑規定,且手段殘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判處14年有期徒刑。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維持14年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6日駁回上訴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