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周男原為「得豐環保公司」實際負責人,該公司曾因非法設置轉運站遭主管機關廢止許可,但他實質掌控另一間領有乙級許可證的「隆福公司」,並夥同其母親楊女、表弟林男及多名員工組成非法清運集團。
檢警查出,周男先向不知情地主承租位於沙鹿區一塊土地,對外佯稱將闢建為停車場,暗地裡卻違法提供給多家清運業者進場傾倒廢木材、營建混合物及垃圾。
檢方發現,該集團以此謀取暴利,按重量收取每公斤4至6元,或按體積每立方米收取1500至2500元的高額處理費。經統計,光是去年1月至8月間,該場址收受的營建混合物就超過3萬立方米、廢木材逾100萬公斤,數量極為龐大,非法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2311萬餘元。
據了解,周男為規避主管機關查核,利用隆福公司名下的合法管制車輛,將非法場址內經簡易分類的廢棄物,先行轉運至合作環保公司的堆置場,再指示表弟林男在環境部申報系統中虛偽填報產源,謊稱廢棄物是直接從各工地載運進場,企圖以「合法車輛」與「不實數據」掩蓋其非法設置轉運站的事實,嚴重損害廢棄物管理的正確性。
台中地檢署據報後指派主任檢察官吳錦龍規劃「淨土專案」,統合警、調、環保等相關機關組成專案小組,歷經半年多來縝密蒐證,首波搜索24處成功羈押周男獲准,隨後接續發動5波偵查行動,徹底瓦解此一龐大的非法清理產業鏈,偵結共起訴104人,包括集團核心成員、場址提供者,以及21家明知故犯的違法清運業者,另有67名涉案情節較輕且坦承犯行的違法清運者,則予以緩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