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爸連長外遇小5歲女中尉!車內鹹濕調情「吃吃」 正宮見超音波照崩潰
三寶爸連長外遇小5歲女中尉!車內鹹濕調情「吃吃」,正宮見超音波照心碎提告。示意圖/取自photoAC

三寶爸連長外遇小5歲女中尉!車內鹹濕調情「吃吃」 正宮見超音波照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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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8 14:15:00

編輯:

許苡晴

桃園「虎躍部隊」一名已婚陳姓連長與小他5歲的王姓女中尉發生婚外情。兩人在營區附近租屋同居,曾在連長寢室獨處,甚至在車內進行鹹濕對話「真的很舒服嗎?吃吃」,女方更一度懷孕。陳姓連長元配發現後蒐證,並在租屋處找到女軍官的超音波照片,崩潰提告求償百萬元。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定,兩人侵害配偶權,須連帶賠償元配40萬元。

元配蒐證揭婚外情細節

元配在今年1月備份陳男手機資料時,發現丈夫與LINE暱稱「可愛小貓」的王女互稱「寶貝」、「親愛的」,並分享生活點滴、傾訴思念之情。元配指出,兩人使用的情侶APP頁面顯示「我們的開始2024.09.03」,可知交往時間,對話中還討論租屋、離婚等事宜,並有情色訊息,包括「想要色色」、「親一下就好」、「很想抱抱你,而且都沒有跟小小偉打招呼」、「寶貝剛跟你做完後,變得好想睡」等語,顯示兩人已發生性行為。

正宮見「超音波照」怒提告求償

即使陳男坦承婚外情並試圖挽回,仍與王女高調交往。兩人曾在車內談論性行為,女方甚至透露月經未來擔心懷孕,行車紀錄器完整錄下對話。元配6月進入兩人租屋處,發現臉貼臉及親吻照片,並找到王女懷孕的超音波照,認為兩人的行為已侵害其配偶權,因此提告要求連帶賠償100萬元。

被告辯「證據非法取得」 夫妻感情早不睦

陳男主張元配備份手機違法,證據非法取得,且行車紀錄器與對話多屬玩笑成分,兩人早於2023年已洽談離婚,夫妻感情不睦,且他因案失去工作,需負擔子女及父母生活費,認為求償過高。王女則表示,陳男與妻子早已無情感,交往時間短、侵害情狀不重,求償過高。

法院判陳男與王女侵害配偶權 應連帶賠償元配40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元配提供的對話紀錄、照片等證據顯示,陳男與王女已超越一般男女相處範圍,存在同居及發生性行為事實,且曾在連長寢室獨處,違反性別互動分際並受陸軍懲處。法院認定元配接觸手機及車輛,取得資料合理,證據可採信,因此判決陳男與王女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元配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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