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文儀/僧伽醫護基金會常務董事、前疾管局副局長
寫在前面
台灣佛教長期以「自律、解脫、度眾生」作為出家生活的核心要旨,卻逐漸忽略了一個無法迴避的現實問題:當出家人老了、病了,是否仍能在終身共住的寺廟中,被制度性地照顧與安養?
近年來,筆者觀察到老病僧被迫離開原寺、轉往社會安養機構,甚至流離失所的案例,早已不是零星個案,而是一種結構性現象。這並非出家人沒看破生死,或僧團普遍不慈病、不敬老所致,而是牽涉到僧團人口結構、寺廟型態、財務制度、修行文化,以及公共政策之間長期交錯影響的結果。
本系列文章將分四篇,依序從台灣寺廟型態的歷史與制度差異談起,進而分析修行文化與世代矛盾、財務制度如何將老病風險個人化,最後討論制度重建與公共政策可能的出路,嘗試為台灣佛教提出一個理性、誠實,也不迴避殘酷現實的檢視與解方。
談到老病僧,最終無法迴避的,是財務制度背後的價值選擇。在台灣佛教的實務運作中,老病不只是「難以負擔」,而往往被視為「不該出現」。
這種態度,部分源自對修行的誤解。在不少寺廟文化裡,仍存在一種隱而未宣的觀念:修行人既然選擇出家,就不該談安養,更不該談退休;修行是一輩子的事,怎會有「退場」或「被照顧」的權利?老病,於是被視為修行不夠、福報不足,甚至是動搖道心的證據。
然而,這樣的理解,恰恰背離佛法本身對「生老病死」的直觀承認。制度否認老病,並不會讓老病消失,只會讓它以更殘酷的方式出現。
在現實層面,台灣多數寺廟對出家人的經濟支持極為有限。普遍而言,每月發給出家人的單金僅一、兩千元;不少寺廟在五十五歲後,甚至不再發給單金,視為「退居修行」。出家人沒有退休金制度,也沒有任何長期照護準備。健保費需自行繳納,醫療掛號費、自付額、自費等,更無制度支撐,也只有少數有「福報」的僧人,會有信徒固定供養,但多數僧眾的實際收入,只能仰賴微薄單金與零星供養,勉強維持基本生活。於是,「生不起病、看不起病」成為許多老病僧的真實處境。這也是三十多年前籌設「僧醫會」被認為最急迫的核心理由。
更被忽略的,是長年生活條件對健康的累積性影響。寺廟提供的集體飲食,往往以高澱粉、高油脂為主,素食狀態下的蛋白質攝取不足;加上長時久坐及缺乏運動,導致營養失衡、肥胖、三高與慢性病比例偏高。僧醫會在多年義診健檢服務中早已發現,這些疾病的高盛行率,正是醫療需求最高、照護成本最大的類型。
換言之,制度一方面創造了健康風險,另一方面卻拒絕承擔其後果。
若將台灣佛教放入比較視野,問題便更為清楚。傳統中國十方叢林制度中,早已設有「延壽寮」、「安養寮」、「如意寮」及「涅槃堂」,分別安置老病及臨終僧人,由常住共同承擔其醫藥與終老照護,視為僧團修行的一部分;日本佛教雖已高度世俗化,卻建立了薪資、年金與保險制度,使老病與退休成為可預期的生命階段。
南傳佛教國家中,僧人醫療多由國家、僧團與信眾共同支撐,看病住院並不被業障化或道德化;西方宗教更早將制度前置:天主教修道院設有長期安養基金及空間;基督教牧師納入退休金與保險體系,教會承認老年生活是宗教職涯的一部分成本。
對照之下,台灣佛教的問題,並不在資源匱乏,而在財務設計從一開始,就否認了「終身共住」這項承諾。當老病僧被定義為不該存在的支出,寺廟自然只能選擇切割。
於是,請老病僧自行離寺、尋求社會資源,成為不成文的默契。這不只是制度失能,更是一種價值逃避。怪不得台灣僧人不只持不了「不捉持金銀戒」,還得想辦法存錢以備不時之需。
當一個修行體系無法回答「修行人老了、病了怎麼辦」,那麼問題已不只是慈悲不足,而是缺少智慧:老病是業報,修行不到位才有罣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