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午用餐時間,薛男前往新北市中和圓通路1家餐廳準備吃午餐,他先在店家門口劃菜單,並劃記桌號,但當他還在劃菜單時,陳男直接進入店家入座,還剛好坐在薛男劃記的桌號上,引起薛男不滿,因此進入與之理論,雙方因而爆發口角衝突。
不料,雙方爭執到一半時,薛男竟走出店外,從車上拿出1把金屬製的斧頭,然後回到店內用斧頭敲打陳男,導致他肩膀、手臂、手指多處受傷,店員見狀立即打電話報警。
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喝令薛男放下斧頭後,依現行犯將他逮捕,並發現他拿的斧頭其實並未開鋒,而他則辯稱,因為住處附近很多野狗,才會隨身攜帶鈍斧防身,警方將他帶回警局製作筆錄後,依傷害罪嫌送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