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新光三越中港店在進行「2025春季改裝案」時,竟然未依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也沒提報消防防護計畫,就為了配合營運需求,在今年2月9日閉館後命廠商進場施工。更誇張的是,施工單位在拆除瓦斯漏氣檢知器後,完全沒有採取任何替代防護措施,導致現場失去監測功能。
怪手室內蠻幹扯斷管 電剪火花引爆死神
今年2月13日上午,現場安全管理全面失守。儘管相關管理人員知悉天花板內存有瓦斯管線,卻僅憑「目視巡查」並關閉部分開關,未確實關閉12樓的2處瓦斯總開關。隨後,工人李○教駕駛怪手進行拆除作業時,不慎扯落「雪嶽山」櫃位上方的瓦斯主幹管,導致瓦斯在密閉空間內瘋狂蓄積。
不幸隨之發生,11時33分許,不知情的水電工人在鄰近的「想想咖哩」櫃位使用電動電纜剪剪除電線,運轉產生的微小火花瞬間引燃高濃度瓦斯,引發恐怖大氣爆,造成現場5人逃生不及慘死,另有35人受輕重傷。
檢方怒批:百貨史上最慘公共安全事故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重砲抨擊,新光三越作為全國大型企業,中港店更是客流密集的指標性百貨,理應以最高標準落實安檢,卻規避監督責任、任由安全機制全面失靈。檢方強調,雖然公司已與部分家屬和解,但被告等人過失情節重大,且事後多有推諉卸責,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本次遭起訴的被告除了新光三越總公司外,還包括店長、店舖開發部副理、課員,以及負責承攬裝修、拆除工程的各級承包商負責人與作業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