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是在昨天深夜12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有人在高市成功二路道路旁施放煙火,嚴重影響附近居民安寧,社群平台也有民眾貼出相關影片稱「嚇爛」、「打開窗戶就看到煙火爆炸」。
經警趕赴現場了解,發現董姓與王姓男子正在成功路上施放煙火,雖未造成人員受傷或財產損失,但已嚴重影響公共安全與交通秩序。前鎮分局表示,將依規定進行蒐證,針對2人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9條函報主管機關裁處,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此外,就其佔用道路施放煙火部分,將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予以告發,依法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前鎮分局呼籲,民眾施放煙火慶祝時,務必遵守相關法律規範,若有違法行為,相關機關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警方也提醒,民眾若在街頭遇見類似突發狀況,應第一時間撥打110報案專線尋求警方協助,切勿擅自靠近或查看,以確保自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