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質疑警方處置不力,台中市第四警分局指出,韓女早在去年3月就曾報稱該名員警疑似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當時相關單位受理後立即查證,確認情節屬實,隨即依權責報請警政署核予該名員警「申誡一次」處分,並為了避免二次傷害,已迅速將該員調整至其他單位服務,同時列為關懷輔導對象持續列管。
韓璟本月3日再度前往新北市三重區報案,並對該員警提出跟蹤騷擾告訴、性騷擾申訴及聲請保護令,台中警方表示,目前案件均已依法受理並移送偵辦。分局強調,由於雙方先前並無實際肢體接觸,難以構成傳統性騷擾要件,但此次會針對《跟騷法》之具體事證,積極配合檢警調查。
台中警方重申,警譽不容抹黑。關於涉案警員的行政責任,分局將視後續司法偵審結果,採取「併案究責」原則。該案目前已列為該員警年終考績的重要參據。若查證後發現該員仍未見改善,甚至變本加厲,警方放話「絕不寬貸」,必要時將優先列為汰除對象,將不適任的警員趕出警察團隊,以維護民眾對警紀的信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