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當天衝突過程中,高國豪遭毆打,造成頭部、上背、左肘等多處鈍挫傷;高國強則有前胸鈍挫傷、頸部擦傷等傷勢。衝突期間,大哥高聖文更當場怒嗆高國豪:「我要弄斷你的腳,讓你再也沒辦法打球」。
三兄弟事後互告,宜蘭地檢署偵結後,依傷害罪起訴3人,並就高聖文的言語行為,追加起訴恐嚇危安罪。不過,傷害部分屬告訴乃論,3人後續已達成和解並撤回告訴,該部分獲法院裁定公訴不受理。
至於恐嚇部分,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高聖文以足以使人心生畏懼的言語威脅弟弟,已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