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4時許,三峽警方在中正路執行勤務時,發現李男騎乘機車形跡可疑,警員準備上前攔停盤查,對方卻拒檢加速逃逸,警方立即通報線上警力進行攔截圍捕,最後在成功街將他攔下,最後查驗身分,確認李男為士林地檢署發布的不能安全駕駛通緝犯以及桃園地檢署發布的竊盜通緝犯。
而李男在逃逸過程短短不到1公里的距離中,違規行為高達14項,包括闖紅燈、未打方向燈、行駛人行道、不依規定停讓、拒絕攔檢等,警方全數開單舉發,罰鍰最高總計可達4萬3800元。
此外,警方將他攔下後執行附帶搜索,從他身上查獲疑似毒品海洛因的白色粉末1包及針筒6支,經快篩檢驗後,粉末及針筒均呈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將李男逮捕並帶返警局偵訊,警詢後依毒品、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通緝部分依法解送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