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查出,去年9月23日樺加沙颱風挾帶豪雨導致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農業部林保署早在9月21日及22日即先後發布黃色與紅色警戒,要求強制撤離。但光復鄉長林清水及相關公務人員疑未依《災害防救法》積極疏散民眾,更涉嫌在撤離統計表中「浮報人數」並陳報縣府,導致23日洪水沖入家園時,許多村民因未獲通報撤離而逃生不及,24人喪命或失蹤。
花蓮地檢署昨指揮警調單位搜索光復鄉公所及林清水住處等8處地點,帶回林清水、公所秘書張源寶、王姓課長及曾姓承辦人等4人。林清水於昨日深夜11點移送地檢署複訊時,面對媒體追問始終保持沉默,不發一語。
檢方訊後認為,林清水涉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且有串供及逃亡之虞,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秘書張源寶以20萬元交保、王姓課長15萬元交保,兩人皆需接受電子監控;曾姓承辦人則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檢方強調,將持續深入調查,還原災害真相,為受難者討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