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警調查,從張文金錢管理模式的轉變,研判他早在2023年12月17日即逐漸萌生北捷案犯意,他從保全離職後,在該年8月底,突然將帳戶內所有存款領出,合計62萬6838元,12月創建「金錢規劃.txt」檔案,去年12月15日即案發前數日開啟後即刪除,因此推測這個檔案是為了達成犯罪計畫過程所需資金而建立。
針對張文長期無業,但生活卻不受影響還有能力添購犯案所用裝備,令外界質疑是否有共犯一事,檢警也從其金流深入追查,發現他的資金主要為擔任保全時的薪資以及母親的金援匯款,合計198萬6961元,此外並無其他不明資金來源,亦無發現有組織、共犯存在。
最令人訝異的是,張文在2023年8月將存款從個人的郵局及元大銀行帳戶中全數提領後,到去年12月19日案發之前,所剩可動用資金仍高達96萬7438元,這樣的數字已經遠勝許多上班族的年薪,若換算月薪,至少要達8萬元以上。
檢方也說明張文的資金使用情形,他除了在去年1月花費4萬8200元購買軍用仿真煙霧彈外,其他犯案工具如刀具、電動磨刀機、製作汽油彈之玻璃瓶、白蠟、保麗龍,以及防毒面具、戰術手套、多功能戰術背心、防風打火機等物品,皆購於網拍平台,合計3萬7563元。
房租支出部分,張文從2023年8月到去年12月,房屋共30萬1108元、押金3萬4000元,其他從網路購物貨到付款的現金支出1969元、中華郵政VISA金融卡消費支出16萬6786 元,檢警最後在他租屋處查扣剩餘現金僅有1434元。
剩餘的37萬6378元,檢警認為應是他2023年8月自保全離職後至去年犯案前共計844天失業期間的日常生活支出,平均每天約446元,從相關資金使用情況,判斷張文手上的資金足以支應犯行,無需他人之應,也未有組織、共犯挹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