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同病相憐!男乞丐掏50萬聘金娶妻竟「變小王」 氣炸提告結局曝
一名彭姓男乞丐,在街頭結識同樣行乞的張女,期間彭男掏了50萬聘金欲迎娶對方,未料事後卻驚覺自己是「小王」,氣炸提告。示意圖/取自photoAC

以為同病相憐!男乞丐掏50萬聘金娶妻竟「變小王」 氣炸提告結局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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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8 13:52:00

編輯:

許苡晴

中國青海西寧街頭曾上演一段看似相濡以沫的「乞丐羅曼史」,最終卻因金錢糾紛與婚姻詐欺對簿公堂。一名以乞討維生的彭姓男子,在街頭結識同樣行乞的張姓女子,兩人同居長達5年,期間彭男為了迎娶對方,陸續轉帳人民幣11.19萬元(約新台幣50萬元)作為聘金。未料感情破裂後,彭男才驚覺女友根本「沒離婚」,氣得一狀告上法院。

街頭相遇同居5年 竟是婚外情

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離異單身的彭男與張女當年在青海西寧的街頭行乞時偶然相識,張女當時自稱已經離婚,兩人境遇相似,迅速墜入愛河並開始同居生活。這段關係維持了5年之久,期間張女多次以結婚為由索要聘禮,彭男不疑有他,認定對方是共度餘生的伴侶,遂先後多次轉帳,總計給付了11.19萬元人民幣。
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隨著兩人感情生變,彭男赫然發現,張女在與他交往同居的這5年間,與前一段婚姻的丈夫根本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彭男認為,張女虛構單身事實,是以結婚為幌子騙取錢財,憤而向寧夏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女方全額返還11.19萬元。

女方辯:是「共同乞討」收入非聘金

面對指控,張女在法庭上給出了截然不同的說法。她辯稱,這筆錢根本不是所謂的「聘金」,而是兩人在這5年間「共同乞討」的勞動成果,她驚人地透露,雙方在5年內的乞討總收入高達3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3萬元),彭男轉給她的錢,理應屬於雙方共同勞動所得的分成,而非贈與或聘禮。

一審判還8成 女方不服上訴

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後認為,張女在未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與彭男以夫妻名義同居並收受大額款項,有違公序良俗。針對彭男要求全額返還的訴求,法院考量雙方確實共同生活長達五年,期間必然有共同的生活支出與消費,因此並未支持全額退款。
最終,一審法院酌情判決張女需返還聘金總額的80%,即人民幣89536元(約新台幣40萬元)。然而,張女對此判決結果表示不服,堅持該筆款項為共同乞討所得,隨即向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這起由街頭乞討引發的感情與金錢糾紛,目前仍待二審法院進一步審理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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