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馮男因不滿李女曾對他提告妨害名譽,加上認為李女作風破壞社區和諧,遂於去年5月間在成員約197人的大樓LINE群組內公然發難。馮男接連傳送「妳就是外來的病毒」、「要把妳趕出社區」等激進言論,甚至出言挑釁:「我在這裡直接說妳就是社區的毒瘤,來截圖提告呀!」
為了徹底羞辱李女,馮男隨後在群組發起名為「您覺得XX大樓的社區毒瘤是什麼」的投票活動,公然將李女列為投票選項之一,意圖透過集體公審的力量貶低李女。
開庭時,馮男辯稱指控李女是「小三」是聽來的,並強調其發言是基於維護社區利益,屬於言論自由範疇。然而法官認為,「小三」一詞涉及私人道德,與大樓管理的公共利益完全無關,且馮男未經查證即隨意散布傳言,已構成誹謗。
法官進一步痛批,馮男在群組發起投票,明顯是將李女「標籤化」,導引其他住戶進行集體霸凌,嚴重損害李女的社會評價。考量馮男犯後未與李女達成和解,且霸凌手段惡劣,法官最終判處罰金2萬元,以資懲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