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獄就報復 手段兇殘竟判死緩引眾怒
兇手田永明曾因強姦大嫂趙某入獄,2002年刑滿釋放僅4個月,便持刀上門報復。途中遇鄰居劉銘富阻攔,田永明竟瘋狂連刺劉胸部等要害,導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隨後潛逃20年才落網。然而,一、二審法院僅判處田永明「死刑緩期執行」,引發輿論嘩然。網友怒批「判死緩等於告訴惡人『殺人不用償命』!」
雲南省高院認為原判「量刑明顯不當」,主動啟動再審。庭審中,田永明仍辯稱是趙某將死者「推至刀口」,但屍檢報告證實傷口係主動捅刺形成,檢方痛斥其毫無悔意,態度惡劣。
獲救者「2罐頭換1命」 家屬索賠130萬
除了刑事究責,被害家屬亦對獲救者趙某提起民事訴訟,索賠130萬元。依據《民法典》第183條,侵權人無力賠償時,受益人應適當補償。劉家長子控訴,父親救了趙某一家,但趙某案發後僅送來「2罐罐頭、3包糖」致謝,此後20多年不聞不問。甚至趙某丈夫(兇手親兄弟)竟稱「對弟弟不可能沒牽掛」,被批是非不分、親情綁架正義。
公道在人心 遲來的死刑能否撫平傷痛?
目前庭審雖未宣判,但社會普遍認為,唯有改判死刑立即執行,才能告慰劉銘富在天之靈。這不僅是一個案件的判決,更是國家對「見義勇為」精神的最高捍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