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過往判決指出,歐陽榕曾是知名造紙廠加工處副處長,失業後投資失利背負千萬債務。2003年,他向曾多次借錢給他的建設公司盧姓女總經理開口借貸鉅款遭拒,竟萌生殺機。他將盧女約至住處後勒斃,隨後在浴室內冷血分屍成10袋,分別丟棄在垃圾集中區、工廠廢料堆與山區道路。
檢警查出,歐陽榕殺人分屍後,隔天竟還假冒盧女聲音打電話向家屬勒贖1200萬元,隨後在國道標誌桿黏貼指示字條與警方玩捉迷藏。落網後,他一度編造多種版本卸責,直到警方在死者「頭七」當天突破其心防,他才坦承犯案。
歐陽榕入獄後,檢警曾追查他過去的妻女竟也接連死於非命,且讓他領走超過600萬元的保險金,懷疑背後藏有詐保殺親疑雲,但因證據不足始終無法定罪。
據了解,歐陽榕自2011年死刑定讞後一直收容於高雄看守所,近年成為死刑釋憲聲請人之一,持續為自己喊冤,質疑當年判決瑕疵。如今在尚未等到執行或釋憲結果前,就在獄中結束一生。
台灣定讞但尚未被槍決的死刑犯原有36位,其中1位為女性,歐陽榕病逝後,目前待執行死囚剩35人。台灣最近一次執行死刑記錄為2025年1月,執行對象是殘忍殺害前女友與其母親的黃麟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