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這起駭人的飲水驚魂發生在高雄市富家企業廣場社區。2023年11月中旬起,大樓陸續有住戶上吐下瀉,甚至有人在水塔發現紅線蟲,管委會安排水塔清洗後,於同年12月19日由陳姓主委在Line群組公告「水塔洗好了可以正常使用了喔」。
池婦提告指出,她見到主委貼文後放心飲用自來水,不料卻在聖誕節前夕爆發嘔吐昏迷,緊急送往高雄市立聯合醫院急救。診斷結果嚇死人,她因細菌感染罹患菌血症、急性腎盂腎炎積膿,還併發糖尿病酮酸中毒,一度命危送進加護病房,搶救6天才撿回一命。
池婦主張,管委會未盡清潔維護義務,害她出院後仍飽受腎、胰、神經損害等後遺症折磨,索賠201萬餘元。管委會則撇清責任,反指池婦是自身糖尿病控制不佳,還酸她沒換濾心、沒煮沸就喝也有過失。
但法官調閱Line對話發現,管委會在公告「洗好了」之後,仍有住戶反應濾水器濾心「黑到發臭」,且後續檢驗才發現大腸桿菌等問題。法官認定,管委會明知有水質污染,卻在完成投藥、檢驗前就發出誤導性公告,害免疫力較弱的糖尿病患者池婦等人感染就醫,確有過失。
法院審酌池婦個人受害情況,判決管委會賠償她已支出的醫療費1萬9277元及精神撫慰金35萬元,合計近3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