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這名外公在2023年到2024年8月期間在住處對未滿14歲的外孫女侵性7次,還有一次在高速公路橋下性侵孫女1次,外孫女被性侵案由學校通報後,此事才曝光;另一名外孫女也說早在2020年間外公也曾趁她睡覺時偷抓捏她的胸部,她驚醒後把外公的手拍掉,外公才停手。
外公在法院審理時坦承性侵外孫女,並說「對不起她們,對不起家人」,卻否認有猥褻另一名外孫女,由於當時外孫女和外公、外婆一起睡,外公一度辯稱,「可能翻身不小心摸到外孫女胸部,不是故意的」。
2外孫女後來也告知母親被外公性侵和猥褻,豈料從此陷入噩夢,外婆開始對她們有敵意,不歡迎外孫女參與家庭活動,甚至多次指責、要脅她們和解,讓外孫女自覺被疏離或不被支持,身心受創,在學校接受多次諮商,外孫女希望外祖父從重量刑,為其行為付出代價。
法院認為,外公本應愛護、照顧外孫女,竟違背倫常犯下本案,惡性重大,對被害人身心發展影響深遠,因此依對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8罪判刑7年6月,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刑10月,應執行8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