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國媒體報導,馮女原本姓趙,因為父母離婚,自幼跟著養父生活,她就把姓改成了馮,她的姊姊還是姓趙。馮女本身已經結婚,但是她對所有被詐騙的男子都隱瞞這個訊息;趙女則以「未來大姨子」的身分,騙取男方的信任,強調馮女單身、想趕快結婚,她們在5年內騙了12名男子,並從中獲取大筆金錢。
直到2024年12月,「新郎」張姓男子和馮女辦完喜酒隔天一早,馮女就收拾行李打算走人,她給的理由是「店裡生意太忙,過幾天就回來」,張男相信馮女的說詞,但馮女一走就渺無音訊,打電話、傳簡訊都找不到人;張男跑到馮女的「娘家地址」也找不到人,最後張男決定報警,才讓這對姊妹花騙婚的手法浮出水面。
原來馮女早在2020年1月就結婚,但離家出走,和趙女合夥,專挑農村地區經濟條件一般,但渴望成家的單身男子下手。相親過後馮女總是溫柔體貼、製造親密感以獲取男方信任,接著馮女就會提出「聘金」、「買三金」、「辦喜酒」等各種理由討錢,但如果男方提出要去登記結婚,她就會再三推託,直到拿了錢就閃人消失。
2023年,馮女與其中一名馬姓男子生下一個女兒,但事後她和趙女繼續騙婚,由於受害男子多住在不同鄉鎮,導致騙局長期未被識破。趙女總是以「未來大姨子」的身分現身讓男方更加信任,但趙女實際上卻是馮女的「財務總管」和「圓謊專家」,會保管聘金、製造謊言讓男方增加開支,遇到可能被拆穿的緊急關頭,又會及時編造藉口圓謊。
2024年受害者張男報案之後,警方展開調查,才讓一切真相浮出水面,檢察機關認定馮女、趙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以「談婚論嫁」為誘餌,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金額巨大,構成詐欺罪;馮女另犯重婚罪。2025年11月29日,法院全部採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量刑建議,依法以詐欺罪、重婚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馮女有期徒刑15年6個月,併科罰金;以詐欺罪判處被告趙女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併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