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毒蟲唯舅舅深情守護 聲請收養生母不肯 他「一路哭回台南」打動法官裁准
台南地院審視各項調查證據,裁定認可舅舅收養外甥。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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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毒蟲唯舅舅深情守護 聲請收養生母不肯 他「一路哭回台南」打動法官裁准

2025/05/30 13:08:00

記者:

王吟芳

一名住在台南的年輕人因父母吸毒長期出入監所,自幼由舅舅扶養長大,去年舅甥兩人攜手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但男子坐牢的生母表示不同意與兒子切斷親子關係,反對弟弟收養兒子。台南地院法官介入調查,發現舅舅從小陪伴外甥學習成長,連出國都帶著他去,送外甥進軍校回程時舅舅還因為捨不得「一路哭回台南」,外甥也對法官說「舅舅才是我的父親」。法官審酌兩人多年彼此守護情感依附緊密,早已超越親生父子,裁定認可他成為舅舅的養子。
舅舅向法院聲請指出,姐姐與姊夫因毒品案件長期出入監所,外甥從小由他扶養長大,姊夫已長達7年無法連繫,姐姐目前仍因吸毒入監執行中,外甥因此比同年齡孩子早熟,很善良,知道舅舅很辛苦要同時扮演父親母親角色,對其生父母則已無感情或生活連結,也對這樣的父母感到可恥,甚至在學校遭受同學排擠與霸凌。他希望能收養外甥,確立雙方在法律上的親子關係,較有利於孩子的自我歸屬認同與健全身心發展。年輕人則對法官說,他從小到大皆由舅舅扶養長大,父母從未扮演好應盡角色,「舅舅才是我的父親。」
現行法律規定,收養除某些特定情況外,原則上須由被收養人的生父母同意,但法院去年底詢問年輕人正在坐牢的生母,她明確表示反對,稱:「我不同意我的小孩被收養,我沒有寫信給小孩因為我怕打擾他,但是我只要回去按門鈴我弟弟就會報警,所以我都沒有看到小孩,小孩子我也有照顧到他四年級,我都會在他放學的時候提早去等他,讓他可以不用等我,我以為收養只是處理小孩子到18歲以前的事情,並不知道是要切斷我跟小孩的關係,我不同意孩子出養」等。
法院調查發現,在年輕人成長過程中,生父與生母屢屢因毒品案件進出獄所,本件調查時生父行蹤不明,生母又因毒品案入監服刑,兩人對男子均未盡保護教養責任,且情節嚴重,先前已被法院裁定停止親權,因此本件收養符合法定例外情況,亦即無須得被收養人生父與生母之同意。
針對本件究竟有無收養必要,台南地院也囑託家事調查官進行訪視,訪視報告指出,男子的舅舅從他小時候起就擔任主要照顧者,生活中陪伴他學習、玩耍、出遊,甚至參與他人生各個重要時刻。舅舅每個禮拜都會帶他出去騎車、看表演、聽樂團,連出國也帶著他一起去,讓孩子因父母缺席導致的情感失落得到適當填補,且依照孩子生父母過往之親職紀錄及目前之親子情感關係,也很難期待他們未來有履行親職的可能,認為本件具出養必要性。
報告還指出,舅舅曾提及他對孩子就讀軍校的不捨,回憶送孩子入學那天,想到他年紀還小就要獨立,真的很不捨,「回程時我在火車上從高雄一路哭回台南。」等,而男子也對調查官描述與舅舅間的互動,表示彼此依附緊密情感調和,稱「舅舅開心時就在大庭廣眾下跳起舞來,我看他開心,也跟著一起跳」、「舅舅愛玩電玩,PS5到貨那天我們都很興奮,即使我不玩電玩,我看他這麼開心,也跟著開心起來,他騎車都在唱歌,我也跟著唱。」男子說,舅舅曾為他分析就讀軍校的利弊及生涯規劃,他很感念舅舅在他生病時的照顧,記得與舅舅相處時的感受,也願意在舅舅年老時照顧他。
法官最後認定,男子舅舅多年來照顧他長大,有教養意願及足夠親職能力,並流露相互認同之父子情感,符合收養適當性,雖然男子的生母向法院表示不同意收養,聲稱不想與孩子斷絕關係,但根據《民法》規定其未盡扶養義務及有服刑紀錄等情節重大,已符合「無需生父母同意」的收養要件,為了被收養人的最佳利益考量,裁定認可這對舅甥收養關係成立。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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