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日期不如靠鼻子聞!「7類食物」超過保存期限仍可吃 這些東西過期拜託快丟
專家指出「4類食物」超過保存期限仍可吃,與其看日期不如靠鼻子聞。示意圖/取自photoAC

看日期不如靠鼻子聞!「7類食物」超過保存期限仍可吃 這些東西過期拜託快丟

在食品價格居高不下的2026年,如何避免食物浪費成為每個家庭的重要課題。根據ReFED估計,美國消費者因對包裝上的「日期標籤」產生誤解,每年竟扔掉高達30億磅的食物,價值約70億美元(約新台幣2210億元)。食品專家強調,多數日期標籤指的是「品質最佳期」而非「食安截止日」。

超過「保存期限」是過期了?還是不新鮮了?

根據外媒報導,門多西諾食品諮詢公司執行長布萊恩(Bryan Quoc Le)指出,大多數日期標籤都與品質有關,而不是與安全有關。2025年的一項研究發現,仍有43%的消費者會慣性丟棄即期食物。事實上,除了嬰兒配方奶粉受到聯邦法律強制規範外,美國農業部(USDA)表示,大多數食品只要處理得當,即使過了標籤日期,仍具備安全性與營養。
2025年的一項研究發現,仍有43%的消費者會慣性丟棄即期食物。示意圖/取自pixabay
2025年的一項研究發現,仍有43%的消費者會慣性丟棄即期食物。示意圖/取自pixabay

哪些食物「過期」還能吃?專家點名7類食物

雖然日期僅供參考,但儲存方式是關鍵。以下是專家整理出過了標籤日期後,通常仍可安全食用的清單:
罐頭食品:若儲存環境良好,保存期限可比包裝日期延長1到2年。
義大利麵、米飯、穀物:只要包裝完好無破損,過期後數週甚至數月依然美味。
冷凍食品:根據 USDA 說法,冷凍食品理論上可「無限期」安全食用,雖然口感與風味會隨時間衰減,但不會產生毒素。
發酵食品(如泡菜、味噌):這類食品會持續發酵,過期後風味會變酸、口感變軟,但通常不具風險。
未開封包裝零食:如麥片、洋芋片等,即使過了最佳食用日期,若無油耗味通常仍可食用。

絕對不能省的「斷捨離」

儘管許多乾貨可以延壽,但Raj Dasgupta博士提醒,某些高風險食物一旦過期就必須扔掉,避免感染李斯特菌或沙門氏菌,包括:易腐敗的肉類、家禽、魚類、乳製品與雞蛋,以及熟食肉品。
此外,若發現罐體膨脹、滲漏或生鏽,出現霉斑、異味、黏液或異常褪色,代表食物已產生致命細菌(如肉毒桿菌),應立即丟棄。

用感官取代盲從標籤

專家建議,在處理常溫與冷凍食品時,應先運用視覺與嗅覺進行初步判斷,而非看到標籤日期就直送垃圾桶。減少浪費不僅能保護錢包,更是友善環境的具體行動。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