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摯友露餡 家長驚見女兒臉色發白
判決書指出,該名男老師於2023年起教導該名國三女學生,兩人於2024年2月展開交往,戀情曝光的關鍵在於某日家長看見女兒使用手機時神情有異,將手機拿過來檢查,赫然發現女兒Instagram的「摯友」名單中竟有數學老師。
在父母追問下,女學生嚇得臉色發白,坦承與老師交往,並透露曾被老師親吻、牽手。母親表示,女兒當時一直哭泣,是因為害怕且不知所措。
車內、影廳伸狼爪 師稱:未違反意願
檢警調查發現,男師曾多次開車載女學生外出,2024年間,男師將車停在南屯區路邊停車格,在車內對女學生舌吻、掀開內衣舔胸;另一次則是帶女學生去秀泰影城看電影,觀影期間撫摸大腿,結束後又在車上解開女學生內衣愛撫私密處。
法院勘驗兩人對話紀錄,發現女學生曾傳送「好想你」、「臭澀寶」等親暱訊息,且發生時間點位於親密行為之後。女學生證稱,雖然有些行為她曾伸手擋,「是因為不想這麼快,但沒有覺得被侵犯,就是覺得男女朋友之間互動」。法官據此認定,男師行為雖未違反女學生意願,但因對象為未滿16歲之未成年人,仍構成犯罪。
賠償90萬獲緩刑 拍大腿照獲判無罪
台中地院審酌,男師為人師表,明知女學生年僅14歲,心智發展尚未成熟,卻未能克制私慾發生猥褻行為,嚴重影響少女身心健康。考量男師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家屬達成和解,支付90萬元賠償金,並依約捐款18萬元給勵馨基金會。最終依2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猥褻之行為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期間禁止對該女學生有任何騷擾或不法侵害行為。
此外,針對檢方指控男師要求女學生拍攝「露大腿照」的部分,法官勘驗照片後認為,該畫面與一般穿著泳衣或短褲露出的部位無異,客觀上不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感,此部分判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