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護病房隨便逛?私帶院外人士進出加護病房 醫師遭申誡
私帶院外人士進出加護病房,醫師遭申誡抗罰敗訴。示意圖

加護病房隨便逛?私帶院外人士進出加護病房 醫師遭申誡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曲姓內科部醫師被檢舉未經許可,私自帶領院外人士進入加護病房,遭院方認定影響病患隱私與醫護安全申誡2次。曲醫師不服,認為是因醫療公務或病情說明才請人到場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醫院處分合法,判決駁回醫師之訴。
醫師提告指出,院方指其於2024年3月及4月間兩度帶領外人進入加護病房,其實當天他是在行政辦公區域與學術活動承辦人研議在職教育等公務,並未進入病患區或接觸病歷,未侵犯隱私;4月18日則是因病患病情惡化,需實行侵入性處置,他為此聯絡病患家屬前來說明病情及簽立同意書,完全符合衛福部疾管署規定及被告組織規程。
他強調,身為加護病房專責醫師,若因病患病情變化通知家屬到場說明,本屬其職責,無需經護理長同意;護理師偷拍他與病患家屬照片,才是違反個資法。
醫師進一步爆料,指同年5月間,加護病房護理師也曾開門讓美體儀推銷員進入加護病房病患區域推銷,多位護理師甚至放下手邊病患照護工作體驗效果,院方卻未對此事證明確且屬真正違規事件調查懲處,更顯得他被惡意針對、濫權懲處。
民生醫院則辯稱,加護病房屬高度管制區域,所有人員進出皆有嚴格規範。監視器影像顯示,曲醫師多次在非會客時間,帶領疑似廠商或不明人士進入病房區,且未事先申請或徵得同意。院方強調,護理人員是因發現異常事件才進行通報,蒐證截圖是為了內部查處與維護病安,並無不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監視畫面顯示,醫師確實有未經同意攜帶院外人士進入病房的行為。法官認為,加護病房患者體弱且極需隱私,隨意帶外人進入確實會造成病患及家屬不安,並影響醫療秩序。針對醫師指控程序違法部分,法院查證考績會組成與程序均符合法規,認定院方依「平時獎懲標準表」給予申誡2次處分並無違誤,判決醫師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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