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被指控條件交換「鄭習會」 國民黨宣布提告媒體
國民黨今羅列《自由時報》近期製造的7項「假新聞」,傷害國民黨聲譽,因此正式提告《自由時報》。(圖/李奇叡攝)

屢被指控條件交換「鄭習會」 國民黨宣布提告媒體

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文傳會主委吳宗憲、副主委江怡臻等今(11日)召開「別把『自由』當『抹黒』;國民黨守護公理,提告自由時報」記者會,羅列《自由時報》近期製造的7項「假新聞」,傷害國民黨聲譽,因此正式提告《自由時報》;並強調希望透過司法讓證據在陽光下攤開,讓台灣新聞環境回到實事求是的專業正軌。
吳宗憲今宣布,對《自由時報》及報導記者提起民事訴訟。他強調,做出這決定心情非常沉重,沒人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我們一忍再忍,我們提告並不是要對抗媒體或新聞自由,而是不得不捍衛新聞自由最基礎的核心,也就是「新聞倫理』」。
吳宗憲說明,過去國民黨已兩次針對《自由時報》頭版頭的不實報導發過律師函,促請其注意,但《自由時報》顯然完全不理會,甚至讓記者變本加厲地繼續虛構新聞。
他說,如果《自由時報》對於記者嚴重的意識形態或習慣性以假資訊做新聞、甚至放上頭版頭從不加管理,這是報社公司應該檢討的。他表示,過去兩次案例,一次是所謂「鄭習會」的條件說,第二次是立委翁曉玲接受台商邀請到大陸參加聚會,卻被說成是接受中國大陸的指令。
「這些是完全沒有依據的指控,國民黨都曾發過律師函。」吳宗憲認為,新聞自由是珍貴價值,其基礎必須建立在「事實」之上,而不是像章回小說一樣愛怎麼寫就怎麼寫。當報導內容明顯違反事實與邏輯時,記者至少要盡到查證義務。因為再三請求注意卻不被理會,只好透過司法途徑釐清真相。
吳宗憲也舉例,蕭旭岑去年10月、11月訪陸,結果《自由時報》日後報導竟然說,蕭旭岑當時與對岸達成協議,要阻擋賴清德政府的「1.25兆國防特別條例」;但這項預算方案是在去年11月26日才提出,蕭訪問時該方案根本還沒提出,要如何與對岸協商?這連最基本的時間軸查證都沒做到,《自由時報》是造謠報嗎?
再者,吳宗憲提出,今年1月26日及27日的頭版報導完全矛盾:26日說北京不滿國民黨阻擋軍購不利,故延遲國共論壇;27日又說北京認為國民黨阻擋軍購有功,故點頭辦理。同一家報紙、發行量這麼大,卻容許記者發布前後矛盾的報導,到底哪一個才是對的?這顯示報社在倫理與事實查證把關上,出現了嚴重的系統性崩壞。
吳宗憲指出,《自由時報》這段時間多次以頭版報導攻擊國民黨,其消息來源皆是指稱「知情人士」或「有力人士」,完全沒有清晰的來源。如果報導只憑一句消息來源而無文件佐證,且未向當事人求證就直接上頭版,那報紙還叫報紙嗎?這是否讓報社自甘淪為側翼,配合某政黨修理別人?
蕭旭岑則說,他的心情真的非常沉重,國民黨非常尊重媒體,這次被告《自由時報》的部分記者也是他多年的好朋友,真的是抱著疼痛的心情就事論事。他強調,鄭麗文上任後,外國使節與國民黨的聯繫變多;很多駐台官員問他,門票擋軍購到底是怎麼回事?去大陸是不是為了安排「鄭習會」而有軍購條件說?他們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看了《自由時報》
「顯然這些報導已對國民黨在外國駐台機構間的聲譽造成了負面評價。尤其即將面臨選舉,這會在選舉過程中,對國民黨聲譽造成相當大的損害。」蕭旭岑指出,他與吳宗憲、發言人等都沒接到查證電話。且往往在禮拜天下午,突然就發出了四、五篇報導,結果發言人們沒有一個人接到查證電話,這是很不尋常的。如果沒有合理查證與平衡報導,這種新聞殺傷力極大。
蕭旭岑表示,因此在鄭麗文主席指示下,國民黨沉痛地決定提告。他也再度向背後的影武者喊話,如果要進行政治作戰,請具名站出來面對國民黨,不要透過媒體製造假新聞。新聞業不是製造業。
蕭旭岑強調,報導必須基於事實。在兩岸關係上,這些不實消息會傷害兩岸和平的努力,也對台灣民眾造成負面影響。「我們推動兩岸交流平台,是為了確保台海穩定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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