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女檢」收賄2300萬包庇電玩業者 6度聲請假釋又被駁回
「最貪女檢察官」陳玉珍。翻攝網路

「最貪女檢」收賄2300萬包庇電玩業者 6度聲請假釋又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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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1:07:00

記者:

馮茵

有「最貪女檢察官」之稱的高檢署前檢察官陳玉珍包庇賭博電玩業者,收賄2300萬元,遭判刑12年定讞,目前正在監服刑,她日前6度聲請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委員會認為,陳玉珍破壞公權力公正執行,不符合假釋條件,因此再度駁回她的聲請。
陳玉珍是司法官學院25期結業,曾任宜蘭、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曾參與偵辦尹清楓命案、蘇建和命案,2002年還曾指揮海巡署人員,在海上偵破基隆籍漁船「穎昇八號」從菲律賓走私軍火案。
1996年,陳玉珍在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結識賭博電玩業者陳永華,她利用職務按月收取25萬元賄款,再以地檢署同一被告「後案併前案」的分案規則,將施的案件都轉到自己身上偵辦,最後再以不起訴了結。
2012年11月12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執行正己專案,傳訊陳玉珍後聲押獲准,2013年3月8日特偵組偵查終結,將陳玉珍依貪汙收賄罪起訴。
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玉珍當庭承認收賄2,325萬元,同年7月18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陳玉珍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
案件上訴至二審,陳玉珍以精神疾病為由不斷請假,高院仍維持原判,她再上訴,最高法院2019年2月27日駁回,全案定讞。
陳玉珍2019年3月發監桃園女子監獄執行,2021年7月申請轉台中女子監獄附設外役分監服刑迄今,她服刑過半以後,數度聲請假釋未果。
日前陳玉珍再度聲請假釋,但矯正署認為,陳玉珍身為偵查犯罪的檢察官,卻無法廉潔自持,向業者索賄犯下貪汙罪,收受電玩業者賄款再利用職權包庇賭博犯罪,犯罪時間長達7年,其犯行嚴重破壞公權力執行的公正性,不符合假釋條件,因此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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