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錫銘提告指出,2023年6月7日,矯正署召開外役監遴選小組會議,共有1129名受刑人參與遴選。只是這場決定一千多人命運的會議,竟然在短短約3小時內草草結束。 更離譜的是,遴選委員手上拿的竟然不是詳盡的「審查基準表」,而是一份資訊嚴重縮水的「簡化表格」。
張錫銘指出,他申請參加台南監獄2023年度第2次外役監遴選失利,他不解自己明明符合各項資格,卻在遴選小組會議中被刷掉。他主張,多年來沒違規、多次獲獎,積分明明名列前茅,卻被遴選小組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不附理由地拒之門外。張錫銘在法扶律師郭皓仁協助下提起行政訴訟,試圖揭露監獄體制內的審查黑幕。
矯正署:無期徒刑難遴選 張錫銘被標註「高風險」
面對張錫銘的強勢反撲,法務部矯正署在庭上依舊站穩「官僚立場」。代表人辯稱,張錫銘是無期徒刑受刑人,而當次遴選確實沒有任何無期徒刑者獲選,遴選小組是參考罪名與刑期後的裁量。台南監獄把張錫銘列管為「高風險收容人」,外役監遴選審查基準表上直接扣掉30分,這是「客觀事實」。
對於審閱速度過快與資料簡化的質疑,矯正署認為,面對上千名受刑人的「大量行政處分」,本來就無須逐一說明理由,程序上並無不合。
1129人僅花3小時審完? 「大鍋炒」法官不買單
承審法官李明鴻並不接受矯正署這套「大鍋炒」的審查邏輯,過程更是破綻百出。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外役監的目的是為了讓受刑人逐步復歸社會,涉及《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與人格權,法院必須嚴格監督。
李明鴻法官調查發現,矯正署提供給委員的「簡化表格」,漏掉了極為關鍵的資訊,包括受刑人的家庭支持度(接見、通信紀錄)、戒護風險(是否為幫派分子或高風險收容人)以及再犯風險等項目。法官痛批,審查基準表本該是評估的核心,委員在短短3小時內要審完1129人的資料,且又沒有主動獲得完整的基準表,根本無法充分衡酌應注意的因素。
法官認為,這種根據「不完全資料」所做的決定,已經構成了法律上的「裁量瑕疵」。 矯正署在資訊不足、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做出裁量,顯然是「思慮不周」,因此判定張錫銘勝訴。
不過,隨著2023年8月《外役監條例》進行了大幅度修正,明顯提高了受刑人參加外役監遴選的門檻與罪名限制。張錫銘的備審資格已無法符合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