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事局副局長討債遭控恐嚇 出庭直呼「莫名其妙」:我是被害人
黃建榮出庭。讀者提供

前刑事局副局長討債遭控恐嚇 出庭直呼「莫名其妙」:我是被害人

前刑事局副局長、警政署三線二星警官黃建榮被指控借款1千萬元給逸居公司負責人答姓女子,還出言恐嚇對方,台北地檢署偵結依恐嚇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2日開庭,黃建榮出庭否認恐嚇,強調自己才是詐欺被害人,卻反被詐騙者指控,直呼「真的是很莫名其妙。」
黃建榮今天出庭否認恐嚇,稱答女指證的都與事實不符,他強調,自己只是想把錢要回來,沒有說過那些恐嚇的話。
黃建榮委任律師則表示,答女在新北地檢署有多件因投資詐欺被起訴審理的案子,當時黃建榮只是請求對方還錢,沒有以公職身分施壓、恐嚇,這部分有錄音為證。律師還說,本案發生在答女經營的咖啡店,但她卻沒有提供錄影畫面,僅以幾張書面指控,因此聲請答女提供錄影畫面而非只是照片截圖。
庭後,黃建榮離開法院前向記者強調,「我是投資詐欺案的被害人,結果反被詐騙者控告,這件是很莫名其妙,希望司法還我公道。」
黃建榮曾擔任刑事局副局長,風光官途卻因涉入88會館案慘遭拔官,後轉任警政署專門委員,但他仍不愛惜羽毛,2022年5月間,黃建榮從女性友人林秋宜口中得知逸居公司負責人答苡青急需用錢,因此心起動念,先向李姓女友人無息借款1千萬元,再將該筆款項借給答女,雙方約定利息為每月1.5分,答女則交付逸居公司開立的1千萬元支票作為借款擔保。
2022年5、6月間借款清償期屆將至,答女無力清償,請求黃建榮再延長1年,黃答應,但利息給為每月月息2分計算,且答女必須先行交付第2次借款利息支票才能延期,答女因而以逸居公司名義重開240萬元支票,繳付第1年借款的利息給黃建榮。
2022年11月間爆發88會館案,黃建榮擔心自己在外放款的事情遭到調查,於2023年間8月25日晚間,在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餐廳「老優雅」恐嚇答女:「這兩張支票日期一定要改,要提前兌現,不能等到2024年7月1日才兌現,如果你不配合,我是刑事局副局長,隨時找證人作筆錄咬死你,不管做真的或假的,一定讓你因詐欺罪進去關」
黃建榮的話語字字帶有威嚇意味,讓答女心生畏懼,3天後透過姪子交付1100萬元支票4張給黃,黃則返還1000萬元支票及240萬支票給答女。
事後答女赴派出所報案才讓此事曝了光,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偵結依恐嚇罪起訴黃建榮,並建請法院以其公務員身分加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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