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告發陳椒華散播災害不實訊息,陳2025年7月19日9時41分於社群軟體Facebook張貼「丹娜絲颱風後,看到台南市災區放假,大部分公務單位放假一星期,上班才開始救災,黃市長指揮正確?」之文字,使一般閱覽本案貼文之公眾誤認台南市政府未積極救災,造成民眾恐慌而足生損害於公眾。因認被告涉有《災害防救法》第53條第3項之散播不實訊息罪嫌
陳椒華偵訊時表示,她曾前往災情嚴重的七股區,災民反映未見市府人員。她查詢市府網站發現,當時災害應變中心為「二級一階」開設,依規定僅需一般承辦人員進駐,據此質疑大部分公務單位並未動員。她強調,貼文是基於對市長調度的合理懷疑。
檢方在處分書指出,陳椒華曾任政黨主席及立委,具備查證能力與社會影響力,發表言論前應謹慎求證,其指稱公務員「放假一星期」確屬不實,且未向市府求證救災進度,行為確有不當。
檢方審酌陳女言論脈絡,認定其本意係期望政府官員儘快協助災民,並讓民眾知悉政府救災進度,主觀上難以認定有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之犯意。觀察臉書留言,已有網友質疑其文章內容,顯示公眾具備辨識能力,該言論未達造成恐慌或損害公眾之程度。
得知不起訴結果後,陳椒華發表聲明回應,監督政府救災效率是民主社會正常的公共討論。她認為,政府動輒以刑事告發對付批評聲音,將對言論自由產生「寒蟬效應」。她強調,發文目的並非指摘基層,而是針對指揮者提出檢討,期盼政府未來能虛心回應批評,避免浪費司法資源興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