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調查指出,昶虹電子下市後,新經營團隊清查帳務時發現前團隊留下的財報有異,進一步調查才發現賴男疑似利用董事會職權,主導中國子公司進行虛假交易,並透過違法提供對外擔保、帳務造假等方式掩蓋資金缺口。
據檢調掌握,2023年7月,賴男涉嫌偽造蘇州子公司董事會決議,用假交易開立人民幣5300萬元匯票給中國天禾公司。雖事後宣稱交易取消,但款項未回流,去向不明。
2024年7月,賴男與昶虹國際許姓董事涉嫌匯出人民幣180萬元予中國章鵬公司,並為中國醇美公司提供人民幣5500萬元擔保,但最終2筆款項都打了水漂。
此外,昶虹國際財務主管游男、吳陵雲疑知情卻沒有如實揭發,涉嫌財報不實。檢調也發現,賴男另安排兒子在旗下易特聯合公司當人頭,每個月領3到4萬薪水,累計挖走公司10萬元,兒子辯稱不知情,還以為是爸爸給的零用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