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邵姓男子曾任北投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於2018年退休;吳姓偵查佐則是其昔日隊員,現於北投分局偵查隊任職,負責刑案系統審核及紀錄管理等業務。
外洩偵查筆錄 手機傳送看光光
檢警調查發現,邵男受林姓友人委託,欲打探其配偶外遇對象陳男的底細。邵男利用老長官身分,找上還在分局任職的吳男幫忙。吳男明知警用「刑案知識庫」及「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僅限公務使用,卻仍於2023年7月間,在未陳報主管的情況下,虛報「執行刑事相關業務」等理由,違法登入系統,查詢陳男的車籍、戶役政及智慧決策資料。
此外,吳男也將林姓男子的警詢筆錄過手機通訊軟體傳送給邵男,再由邵男向林男展示筆錄、陳男的個資。
囂張退休警 簡訊恐嚇「躲好、注意安全」
不過,邵男不久後就與林男鬧翻,2024年6月間變臉傳簡訊恐嚇林男,內容提及「恭喜您搬新家,記得在新家要好好居住,然後躲好千萬要注意人身安全」、「最後,千萬不要以為別人找不到您喔!」等語,語帶威脅,林男心生畏懼,直接向台北市刑警大隊報案,全案因此曝光。
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邵男涉犯《個資法》、洩密及恐嚇等3罪,因犯意各別且行為不同,建請法院分論併罰。
至於吳姓偵查佐,身為警察卻假借職務機會非法蒐集個資,並在公文書虛報查詢理由。檢方認定,吳男涉犯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文書罪,另以單一查詢行為同時觸犯《個資法》與「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兩罪構成想像競合,應從較重的「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