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期間,李文宗多次喊冤稱跟京華城案沒有關聯,「沒有收賄,也沒有當民眾黨財務長」,並強調早已被民眾黨切割,唯一和他接觸過的京華城人員是朱亞虎,但自從2020年4月就沒有再往來;過去柯文哲也多次替他喊冤,並稱李文宗遭羈押9個月是冤獄。
判決書指出,柯文哲、李文宗及李文娟(李文宗之妹)明知政治獻金不得營利,卻套招由木可公司與競總簽下「肖像權授權合約」。三人利用支持者對柯文哲的熱情,將「應援系統」收到的捐款總額當作計算基礎,由李文宗下令從專戶匯出1500萬元至木可公司。
不過,這筆錢隨後轉手,由李文娟以「授權金」名義匯款450萬元至柯文哲個人帳戶,其中244萬元甚至再轉匯給柯的家人購買證券。法官直指,政治獻金具有高度公益性,候選人僅是「受託管理人」,絕非私人財產,柯陣營此舉已嚴重踐踏民主法治。
KP小物、演唱會全變現 5千萬獻金遭截流
除了肖像權,法院認定柯陣營透過木可公司大肆「截流」應屬專戶的政治獻金。包括標榜「募款」性質的第三波小物所得4,133萬餘元、票價高達8,800元的「KP SHOW」演唱會盈餘77萬餘元,甚至連支持者孫丁君要捐給民眾黨的300萬元,都被引導匯入木可公司。
法院痛批,這些收入具備不相當對價,本質就是政治獻金,應依法存入專戶受監管。柯、李等人卻刻意繞過法律,將木可公司當成不受監控的「私人資金庫」,再開立不實發票掩蓋,行為惡劣。
眾望基金會淪政治打手 支付競辦員工薪資
在背信罪部分,法院查出李文宗與柯文哲違背眾望基金會「扶助弱勢」的設立宗旨,竟將競總及民眾黨員工掛名在基金會下,長期支領每月4.5萬至12萬元的薪水,共挪用公款827萬餘元。此舉導致基金會112年度高達6成的支出都在發放「政治薪水」,完全淪為柯文哲的私人金庫。
收賄罪部分 李文宗查無對價獲無罪
至於京華城案案部分,檢方指控威京集團透過朱亞虎匯款210萬元給柯文哲,並傳簡訊向李文宗「報備」。法官雖認定李文宗確實收過簡訊並回覆「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但從通訊紀錄來看,查無李文宗參與京華城案討論的證據,難認其主觀上有收賄對價關係,因此判決收賄罪部分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