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昨天被北院合議庭諭知加保3000萬元,當庭使出哀兵政策哭求調降保金,表示家有老母且經濟困難,但審判長不為所動,應曉薇的兩個女兒隨後離開法院奔波籌錢,但至深夜仍無法湊到3000萬元保金,致使應曉薇昨晚在北院候保室過夜。
林岡輝律師表示,通常情況下,若被告被諭知交保卻湊不到足夠的錢,法院可以延長被告籌措保金的時間,讓家屬有更多餘裕調度資金;其次,若被告確實有經濟困難或資產遭凍結,法院亦可能考慮降低交保金額,以符合實際情況;但若被告遲遲湊不到錢,法院也認為有逃匿可能不宜降低保金,就會改為繼續羈押。
台灣司法史上因保金過高而聲請調降,或保不出去只好回籠繼續關的案例屢見不鮮,例如高雄地院審理慶富獵雷艦詐貸案,因慶富集團少東陳偉志棄保潛逃,同案被告的慶富老董陳慶男被法院追加1億保金,但他透過律師表示資產遭凍結且身體狀況不佳,遲遲籌不到錢,法院最後同意將保金降至32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