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提告指出,他的二哥於2024年10月病逝,家人處理後事期間,驚覺哥哥的戶籍資料上竟多了一個「配偶」。他說,二哥生前從未提及自己結過婚,家裡也沒辦過婚禮或宴客,就連父母過世,治喪訃文上都完全沒有這名陸配的身影,連二哥過世她也沒現身,顯見雙方根本沒有經營家庭的事實,嚴重侵害合法繼承人的權利。
少家法院調查發現,蔡男二哥與這名陸配是在2000年3月於福建省福州市登記結婚,隨後在台辦理登記,但這場跨海婚姻疑點重重,不僅蔡家全家上下被「蒙在鼓裡」近24年,二哥住處的里長也證稱從沒聽過他已婚。
更離譜的是,陸配在結婚同年以探親名義後來台,但不到半年就因被查獲「非法工作」被遣返出境,從此消聲匿跡,兩人整整24年均無共同生活紀錄。
法院審理後認定,這段婚姻僅是為便利陸配入境台灣工作虛設的「紙上婚姻」,雙方缺乏經營夫妻生活真意,判決婚姻關係不存在。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