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筆電開箱驚見碎屏!業者喊「沒全程錄影」拒退貨 法院最新判決出爐
網購筆電等高價電子產品時,常遇到賣家要求拆封需全程錄影,否則不退費,但法院最新見解出爐。示意圖

網購筆電開箱驚見碎屏!業者喊「沒全程錄影」拒退貨 法院最新判決出爐

嘉義何姓女子於去年 9 月透過網路花費 41,400 元購買一台筆記型電腦,沒想到收到貨後發現螢幕竟有破裂痕跡,隨即在 7 天內通知業者要求解除契約。然而,該科技公司以「外包裝已標註拆封前應錄影」且女子錄影不符要求,加上「已下載非內建軟體」為由拒絕退款,雙方鬧上法院。嘉義地院簡易庭日前審理後,判決業者敗訴,必須全額退還價金及利息。
被告科技公司在法庭上主張,商品外包裝已明確提醒消費者「拆封前應錄影」,但何女提供的錄影畫面並不完整,不符合公司要求。此外,業者認為何女已在筆電內下載非內建軟體,認為這已超出檢查商品的必要範圍,因此拒絕退款,並主張瑕疵應由消費者負責。
嘉義地院審理後指出,本案屬於《消費者保護法》規範的通訊交易,消費者本享有 7 日內的解除契約權。針對業者強調的「拆封錄影」,法官認為業者雖然有註明,但錄影的標的與範圍並不明確,即便消費者的錄影不符業者期待,也不能直接推論瑕疵就是消費者造成的。
法官進一步說明,依據法律規定,若業者主張瑕疵可歸責於消費者,應由業者負舉證責任。由於業者無法證明螢幕破裂是何女所為,且消費者下載軟體是為了「體驗筆電是否合用」,屬於一般消費者的合理使用範圍,解除權並不因此消滅。
最終法院裁判決何女行使解除權合法,業者應退還 41,400 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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