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女子先透過團購平台購買優惠自助餐後三度光顧店家,第一次吃了12個漢堡;第二次就被店家提出限制她只能吃6個,但她拒絕,最終吃了7、8個;第三次上門就遭店家以「吃太多會虧本」為由拒絕接待,讓她氣得在店家群組不滿表示「做不起自助就別做,嫌客人吃得多虧本,那吃得少的客人怎麼不退錢」,之後就被踢出群組。她於是將這段經歷在網路曝光,引起網友熱議」。
隨後,老闆稱自己的店舖頁面被網友洗負評,甚至打電話來騷擾,於是選擇報警。他為自己的下架優惠前拒絕接待一事道歉,認為自己回應女子「自己不是做慈善」有不妥之處,但也澄清自己從未因她食量大而報警,是不堪網友騷擾才尋求警方協助。老闆也坦言,女子每次吃十幾個漢堡,還在網上說漢堡不好吃,發文已經帶來負面影響,然而女子認為自己只是表達真實消費體驗,並無過錯,拒絕警方調解,也不會刪除相關貼文。
律師表示,商家無正當理由拒客,已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若消費者超出合理範疇虛構事實、引導網路霸凌,則涉嫌侵害商家名譽權,認為雙方應保持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