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表示,3年前因工作往返中國期間結識羅振元,對方自稱母親鄭月敏為吉品海鮮董事長,並稱自己負責餐廳採購,因無中國銀行帳戶,請託A先生代墊鮑魚等貨品採購款,再以新台幣返還。基於對吉品海鮮招牌的信任,A先生陸續代墊人民幣335萬元,折合約新台幣1,420萬元。
然而到了約定還款時間,羅振元卻不斷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涉嫌假借母親名義傳訊承諾還款,最後卻始終未履行。A先生指出,羅後來宣稱名下有繼承土地可出售償債,並介紹「立勤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蕭瑋志協助處理土地買賣事宜。
《鏡週刊〉報導指出,蕭瑋志以律所資深顧問身分與A先生接洽,雙方先簽訂委任契約並支付60萬元律師費,隨後蕭又稱已找到買家,但需先繳納土地保證金及完稅費共430萬元,A先生為追回欠款,再度付款。未料交易遲遲未完成,蕭又以律所有客戶需650萬元交保金為由借款,承諾短期歸還,A先生基於信任再度匯款,最後卻發現對方頻頻失聯,賣地進度完全停擺。
A先生表示,直到半年後才驚覺受騙,遂對羅振元與蕭瑋志提出詐欺告訴並請求返還款項。去年7月民事法院已判A先生勝訴,但蕭瑋志疑已潛逃遭通緝,羅振元則始終未出面還款。
對此,當事法律事務所回應指出,蕭瑋志持有名片格式與正式版本不符,疑為自行印製;其使用的辦公室亦為向二房東承租,相關詐騙行為與事務所無關。至於吉品海鮮餐廳方面,《鏡週刊》表示已去信詢問羅振元是否利用餐廳名義斂財,但截稿前尚未獲回應。
全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責任仍待法院進一步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