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20日深夜開直播,對著鏡頭秀出她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的文件,她表示,自己至今尚未收到民眾黨中評會的開除她的紙本通知,並進一步痛批,「黃國昌連日在鏡頭前污衊我、妖魔化我,非要我走人不可,就是因為民眾黨給不出一個開除的正當理由。」
李貞秀說明,民眾黨在開除過程中違反程序正義,自己只好先聲請假處分來保衛權益,讓開除黨籍的程序先暫停。她強調,自己還沒簽屬立法院的離職文件,因為簽了就等於離職了,所以她當然沒簽名。
「是我的搶不走,不是我的留不住!」李貞秀表示,是黃國昌毀約在先,那就照正常程序來,該聲請假處分就聲請假處分,該黨內申訴就黨內申訴。
對此,黃國昌今日上節目受訪時表示,他大概兩天前就知道李貞秀已經遞狀聲請假處分,但她並不充分了解什麼是「定暫時狀態」的處分。黃國昌表示,李貞秀跟王金平的狀況可能完全不一樣,所以就交給司法程序處理,自己完全不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