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今說,這個事件不只是一個烏龍事件,而且是警察紀律的問題,因為當事的警察主管周分局長,在事發後第一時間、甚至是第二時間都沒有坦誠說明,導致警察局必須勞師動眾,大量地調度人力、物力、監視器,可以說是地毯式地交叉比對逢甲商圈監視器。「如果早就坦誠的話,就不用耗費如此多的人力物力,也可以加速偵辦」。
盧秀燕認為,身為一名警察,對於所使用的相關器材,應該要有專業的了解,「不可以試噴壞掉了卻沒有辦法處理」。這也是應變領導能力的考驗,因此可以理解警察局的處分,當然也有後續的追查,已經移送法辦,檢察官也在偵辦當中。
媒體追問,周分局長的處分,警政署是否知道?盧秀燕回應,基本上是警政署核定的,因為警察是一條鞭系統,所以周分局長的人事派令及懲處,是由警政署主導。至於藍綠皆認為懲處過重,盧秀燕表示,如果只是烏龍事件,那可能要看比例原則,但這不只是一個烏龍事件。
盧秀燕說,大家想想看,已經要求加速偵辦,為什麼又花這麼多天,還要調度警察同仁地毯式訪談,以及進行相關監視器比對,發現問題後才坦誠,雖然這只是個案,但這是警察紀律問題。
盧秀燕認為,尤其身為警察主官,要有應變能力及判斷能力,因此對於警政署及警察局的處分,她可以理解。被問及為何知道是分局長所為,盧秀燕則說,因為這列為重要的案件,所以包括警察局長、檢察官都有親自召開專案會議,進行調查,甚至當事人、出包的主管也坐在現場,可是都沒有坦承,讓警察耗費很多人力跟時間偵辦。
盧秀燕強調,台中市政府跟警察局的態度很清楚,案子辦到哪裡,就公布到哪裡,所以昨天才最後確認,而且也了解是不是有特別奇怪的原因,「的確耗費警察更多時間偵辦,本來可以再加快一點,但因為當事人沒有在第一時間說明、坦承,以致於耗費更多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