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生吵架「掰斷同學手指」!害左手永畸形判家長連帶賠
高雄小四生吵架竟掰斷同學手指,法院判家長連帶賠。示意圖

小四生吵架「掰斷同學手指」!害左手永畸形判家長連帶賠

高雄一名國小四年級的蔡姓男童,去年上體育課時與同班的蕭姓同學發生衝突,遭蕭童徒手掰折左手手指,就醫後確認導致蔡童左手食指「永久性扭曲變形」。蔡童與家長事後提告求償,鳳山簡易庭審理後判決蕭姓男童與其父母須連帶賠償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計125490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6月5日上午蔡童班級正值體育課下課,擔任體育股長的蔡姓男童要求同學協助收球,但蕭姓男童不願配合,雙方進而爆發口角與肢體衝突。爭執過程中,蕭男竟出手用力掰折蔡童左手手指,造成蔡童左手第二指節扭傷併骨折,根據高雄長庚醫院診斷,該傷勢將導致蔡童左手食指永久性扭曲變形,未來恐影響精細動作協作,並造成人際往來的心理壓力。
法院審理時,蕭姓男童及其家長不否認蕭童動手導致蔡童受傷,但辯稱蕭童當時年僅10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無完全識別能力。蕭童也說,他當時誤以為蔡童要來搶球,為了護球才不慎折傷對方,不是故意的。蕭童家長也認為蔡家請求高達2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過高,請求法院酌減。
法官審理後認為,蕭姓男童事發時已滿10歲,且在法庭應答正常,足以認識「折手指」可能造成他人受傷,應具備基本識別能力,且家長未能舉證已盡相當之監督職責;考量蔡童年幼卻須承受手指永久變形之痛,判決蕭童與父母應連帶賠償12萬5490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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