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召關鍵政策
- 召集對象:以「後退先用」(後退伍者優先用)原則,優先召集退伍8年內之義務役士兵及軍士官。
- 放寬政策:國防部解除部分教召未滿4次軍、士官「編管8年」政策,放寬至「退伍12年」,以滿足作戰需求。
- 訓練天數:新制教召為14天(通常包含操課、射擊、行軍),舊制為5至7天。
國防部說明
國防部指出,雖然依《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規定,後備軍人教育召集於退伍後8年內,以4次為限,但國防部可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
國防部並強調,為滿足後備部隊作戰需求,自民國110年起,國防部解除教召未滿4次之軍、士官「編管8年」政策,放寬至「退伍12年」,士兵仍維持8年。依《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若為軍士官且退伍在12年內,仍可能被選中。
至於士兵退伍超過8年,軍、士官退伍超過12年的後備軍人,是否還會收到教召令?中央社指出,仍可能會收到「動員召集預告書」,但一般不會實施教召訓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