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捕犬車狠撞民宅2傷 酒測1.17毫克飆破表!司機瞎辯:在救狗
燕巢一輛撞擊民宅的小貨車是捕犬車,余姓司機酒測值高達1.17毫克。讀者提供

高市捕犬車狠撞民宅2傷 酒測1.17毫克飆破表!司機瞎辯:在救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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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09:54:00

記者:

辛啓松

高雄市動保處委外捕犬隊的捕犬車,10日晚間沿燕巢區大仁路行駛,車輛在往燕巢市區方向時,先撞擊路旁電線桿,隨後衝撞路邊民宅才停止。54歲余姓駕駛酒測值高達1.17毫克,超過法定標準4.68倍。余男自稱正在「執勤」救援工作,但舉止處於泥醉狀態。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市府表示,肇事人車都是委外單位,除協助民眾求償,也將根據契約條款,向委外廠商提出求償。
警方調查,10日晚間11時許,54歲余姓男子駕駛高雄市動保處捕犬公務小貨車,搭載54歲施姓男子沿燕巢區大仁路行駛。車輛在往燕巢市區方向時,先撞擊路旁電線桿,隨後衝撞路邊民宅才停止。
巨大的撞擊力導致貨車車頭變形,余男一度受困車內,由到場警消協助脫困,其頭部受有撕裂傷;副駕駛施男則自行爬出車外,身體多處擦挫傷。兩人意識清醒,送醫後無生命危險。現場調查顯示,案發時車內並無載運任何動物。
警方在醫院進行檢測,余男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1.17毫克。根據現行法規標準0.25毫克計算,超標達4.68倍。
余男在現場向警方自稱當時正在「執勤」救援工作。但因余男處於泥醉狀態、語無倫次,警方第一時間無法製作正式筆錄。關於深夜執行勤務的真偽以及是否涉及違法私用公務車,仍待動保處進一步釐清。
高雄市動保處說明,肇事車輛與人員均屬於委外公司的捕犬隊。市府強調,針對委外人員酒駕行為,除配合警方依法送辦外,也將針對民宅損壞部分由該公司負責賠償。市府亦將根據契約條款,向委外廠商提出求償。
駕駛余男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同車乘客施男因未盡勸阻酒駕之義務,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台幣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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