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還在諜對諜!夫偷手機、妻拷硬碟 一場官司撕破臉...連「占卜秘密」也被看光光
台南市一對離異夫妻為了打官司,夫偷手機、妻拷硬碟,上演碟對碟戲碼。示意圖。取材免費圖庫xFrame

離婚後還在諜對諜!夫偷手機、妻拷硬碟 一場官司撕破臉...連「占卜秘密」也被看光光

昔日恩愛夫妻,離婚後竟演變成一場宛如間諜片的「數位戰爭」,互控對方竊取電腦與手機秘密!台南一名陳姓男子因不滿前妻施姓女子對小三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竟潛入前妻住處偷走手機,登入電子郵件與雲端帳號,「打包」前妻的私密對話、占卜紀錄甚至手寫協議書,再交給小三的律師當作法庭證據。台南地院近日審結,法官不認同陳男「為了訴訟」的說法,依無故洩漏利用設備持有他人秘密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這起長達數年的怨偶司法大戰,主角是結婚超過15年的陳姓男子與施姓女子。兩人2006年結婚,育有一子,原本家庭和美,卻因陳男與李姓女子過從甚密而變調。施女在2022年間發現,陳男與李女不僅互傳性感照、視訊裸露,甚至有摟抱等親密行為,憤而對李女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這場訴訟引發了兩人的「科技內鬥」,首先是施女在2022年10月間,利用與丈夫共用(陳男主張為其所有)的外接硬碟,私自拷貝了李姓小三的私密照片與生活照,作為控告小三的證據。陳男事後不甘示弱,隨即反擊,於2022年10月5日晚間,前往施女位於台南的住處,趁隙竊取施女的手機。
判決指出,陳男得手手機後,在短短10天內化身「數位間諜」,利用手機登入施女的電子郵件信箱及雲端帳號,截取了施女與父親、友人的LINE對話紀錄,內容甚至包含施女個人的占卜紀錄與手寫協議書照片。陳男隨即將這些涉及個人私隱的電磁紀錄,陸續提供給李女的律師,在法庭上反過來攻擊施女。
施女直到收到法院的訴訟狀繕本,驚見自己的私人隱私竟變成對方的證據清單,才驚覺手機內容早已外洩,報警揭發前夫惡行。
法庭上,陳男對於取得並轉交資料的事實供認不諱,但他理直氣壯地辯稱,自己是「為了訴訟用」,是為了反制施女的訴訟策略並取得對李女有利的證據,主張其行為具有正當理由,並非「無故」洩漏。
法官認為,現代人對手機隱私有高度的「合理期待」,這是確保人性尊嚴不可或缺的一環。即便配偶間互負忠貞義務,也不代表一方可以為了蒐證,就毫無限制地侵犯他方的個人隱私權。
法官指出,隨著「通姦除罪化」,法律對維護婚姻忠誠的手段已轉向民事賠償,其公益性遠低於刑事犯罪偵查。連檢警辦理毒品重案都要遵守嚴格的「正當法律程序」,夫妻間更不能動輒以「蒐集不忠證據」為由,就隨意翻閱、攝錄對方的通訊內容。法官強調,陳男未經同意竊密並用於訴訟,侵害的法益遠大於所維護的利益,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因此認定其行為屬於「無故」洩密。
法官在量刑態度上相當明確,認為陳男僅因不滿前妻提告,就無視對方的秘密通訊自由,行為實不可取。考量陳男犯後始終否認犯罪,且至今未與前妻達成和解或給予賠償,態度難謂良好。最終,法官衡酌陳男目前無固定工作、需扶養17歲兒子等家庭狀況,判刑3個月。
這對怨偶的「數位戰爭」最終兩敗俱傷。除了陳男被判刑外,施美如先前因竊取硬碟照片,也被台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而在民事部分,李姓小三因侵害配偶權被判定需賠償施女15萬元;施女則因侵犯陳男隱私權,被判需賠償前夫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

promote-topic 關閉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