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大校園成自家提款機 資工教授護航胞弟「借牌」搶標 涉貪重判12年
高科大資工教授護航胞弟「借牌」搶標,涉貪重判12年。王吟芳攝

高科大校園成自家提款機 資工教授護航胞弟「借牌」搶標 涉貪重判12年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資工系教授林威成,被控利用兼任總務長機會掌握採購決策,勾結胞弟林韋体及校內行政人員,長期以內定規格、洩密等手段護航自家公司非法取得校內車牌辨識系統等多項標案。高雄地院日前審理終結,依貪污等罪重判林威成12年徒刑,胞弟林韋体判刑9年。可上訴。
林威成原為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資工系主任,2018年高應大、高雄第一科大及高雄海洋科大三校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林威成續任資工系教授並兼任總務長。但檢方查出,林威成早在2016年便與弟弟林韋体合資成立「展源浩科技有限公司」,由林韋体擔任實際負責人,林威成則為隱名股東。兄弟倆利用三校合併後需整合車道管制系統的契機,展開一連串「揩油行動」。
根據檢方調查,林威成兄弟與校內李姓事務組人員、莊姓助理達成默契,先由莊女將標案預擬評選標準洩漏給林韋体,甚至按其需求刪除技術證照要求等條件,並協助林威成圈選特定評選委員。由於招標文件中加入僅有展源浩公司具備的特殊硬體規格,讓其他廠商無從評估,甚至縮短履約期限,造成僅有展源浩一家投標的假象。
此外,為了規避《利益衝突迴避法》,林韋体另多次向其他廠商借牌投標,得標後再由展源浩實際施做工程,並偽造不實發票辦理核銷,詐領工程款項匯入林威成個人帳戶。
據了解,檢調最初認定林氏兄弟涉貪總額超過千萬元,但法官調查後認為部分指控證據不足,僅認定林威成個人犯罪所得為221萬餘元,林韋体則為198萬餘元,合計不法所得約400多萬元。
法院審酌林威成身為國立大學資工領域權威,受領國家高薪,本應廉潔自守,卻將學術殿堂視為套利場,與胞弟聯手玩弄法規,行徑嚴重打擊公教人員形象,依公務員圖利、洩密、詐欺等罪判處林威成執行刑12年,褫奪公權5年;林韋体執行刑9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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