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醫美診所的經營型態與律師事務所類似,皆屬執行業務所得。雖然該集團在全台擁有18間分店,但每間店皆有獨立登記的診所負責人。在法律攻防上,律師強烈建議將分店負責人拉進被告名單,原因在於集團公司通常採「有限責任制」,若公司名下無資產或已脫產,受害者即便勝訴也可能面臨執行無著的困境,相較之下,掛名診所負責人的醫師通常具備較佳的資力。
郭昕澈指出,若診所以獨資型態登記,掛名負責人的醫師需負無限責任;當公司賠不出錢時,受害者可以直接執行醫師個人的財產,以確保獲得全額賠償。
郭昕澈律師建議,受害者應密切關注刑事偵查進度,由於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有「2年」的短期時效,受害者必須在此期限內提告。
另提附民訴訟 嚴防「倒貼」
律師特別提醒,若消費者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必須依請求金額比例先繳納一筆可觀的裁判費,考慮到隱私權受損的精神慰撫金金額,是由法官自由心證裁量,若最終判賠金額低於預期,預繳的裁判費可能反倒讓受害者「倒貼」。
因此,最保險的作法是等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此舉不僅能將連帶賠償責任人一併列入,更能享有免繳裁判費的優點。
至於有受害者擔心提告證據不足的問題,郭昕澈表示,消費者僅需拿出單據,證明自己曾在針孔裝設期間於該診所消費過即可。由於目前已傳出愛爾麗多家分店針孔遭工程師緊急拔除,疑有滅證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若一方企圖湮滅證據,法官在審理時可以減輕另一方的舉證責任,甚至直接採信受害者的主張。」
律師強調,受害者不論是選擇單獨提告或參加集體訴訟,都應盡早整理消費紀錄,並把握2年的法定期限,透過專業法律程序爭取應有的公道。


